上海发布调整优化住房限购、信贷政策等九条新政策,自2024年5月28日起施行。
02政策调整涉及非沪籍居民、非沪籍人才及单身人士、离异家庭、企业购房、多子女家庭等多个层面。
03其中,首套房首付最低比例从30%下调至20%,二套房首付最低比例下调至35%(非重点区域),重点区域下调至30%。
04贷款利率方面,首套房利率下调至3.5%,二套房则降低至3.9%(非重点区域),重点区域降低至3.7%。
05此外,政策还将对合乎条件的“以旧换新”居民家庭,给予住房置换期间过渡租房、装修搬家等适度补贴。
继“517”楼市新政颁布,多地陆续响应调整后,上海也发布了调整优化住房限购、信贷政策等九条新政策。
5月27日,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、市房屋管理局、市规划资源局、市税务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》(简称《通知》),提出调整优化住房限购政策、支持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、优化住房信贷政策、支持“以旧换新”以及优化土地和住房供应等九条政策措施。
5月17日午间,央行曾就促楼市发布一系列新政策,打出一套组合拳,房贷政策“三箭齐发”+存量房“收储”,业界研究人员将其分析为“历史级”救市政策、史上最低首付比、“王炸”新政等。“517”新政引发了轰动效应。
新政出台后,多地快速跟进落实。5月20日,武汉市率先执行首套首付15%,二套首付25%的政策。随后,合肥、长沙、西安、济南、郑州、南昌、福州等城市也明确发布政策执行首套房15%的最低首付比例。
此次上海新政,则将首套房首付的最低比例从30%下调至20%,二套房首付最低比例下调至35%(非重点区域),其中重点区域下调至30%。(重点区域为临港新片区及嘉定、青浦、松江、奉贤、宝山、金山6个行政区域)
贷款利率方面,首套房利率下调至3.5%,二套房则降低至3.9%(非重点区域),其中重点区域降低至3.7%。利率的降低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缓解了人们的月供负担。
公积金个人贷款方面,一是提高了贷款额度,二是降低了首付款比例。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,个人公积金(含补充公积金)最高贷款额度上调为80万元,家庭公积金(含补充公积金)最高贷款额度上调为160万元,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低为20%。多子女家庭贷款购买首套住房,最高贷款额度在此基础上上浮20%政策不变,即最高可达192万元。
对于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职工,个人公积金(含补充公积金)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5万元,家庭公积金(含补充公积金)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30万元。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低为35%,其中重点区域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%。
此次上海对住房限购政策的调整涉及内容丰富,且进行差异化、分区域处理。政策调整覆盖了非沪籍居民、非沪籍人才及单身人士、离异家庭、企业购房、多子女家庭、住房赠予等多个层面,更好落实服务安居导向,满足合理住房需求,促进职住平衡。
对于非沪籍居民,其购房所需缴纳社保或个税年限从“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”缩短为“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”。新城以及南北转型等重点区域的非沪籍人才购房相应从“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”缩短为“连续缴纳满2年及以上”,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的非沪籍人才购房继续执行“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”规定。
此外,此次调整扩大了重点区域非沪籍人才以及非沪籍单身人士购房区域。对于新城以及南北转型等重点区域的非沪籍人才,其购房区域扩大至所在区全域,非沪籍单身人士购房区域,扩大至外环内二手住房。
对于离异家庭,取消离异购房合并计算住房套数规定,对夫妻离异后购房的,不再按离异前家庭计算拥有住房套数。对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(包括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),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,可再购买1套住房。调整住房赠与规定,已赠与住房不再计入赠与人拥有住房套数。对企业购买小户型二手住房(系指2000年前竣工、建筑面积在70平方米及以下的二手住房)用于职工租住的,不再限定购买住房套数。
为支持居住困难家庭改善居住条件,此次政策将对合乎条件的“以旧换新”居民家庭,给予住房置换期间过渡租房、装修搬家等适度补贴。
自《通知》施行之日起,在一年内出售外环内2000年前竣工、建筑面积在70平方米及以下的唯一住房,并购买外环外一手住房的居民家庭,可以向购入一手住房所在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补贴。
补贴按照出售住房建筑面积实行分档定额。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下的,每套补贴标准2万元;住房建筑面积30~50平方米的,每套补贴标准2.5万元;住房建筑面积50~70平方米的,每套补贴标准3万元。居民可在办理新购一手住房不动产权证后领取补贴。
根据《通知》规定,上海还将建立完整住房保障体系,探索通过国有平台公司等主体收购、趸租适配房源,优化住房保障供给;快速推进“两旧一村”改造等城市更新,多渠道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环境质量;提升住房品质,支持建设绿色、低碳、智能、安全的好房子;加强监测监管,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。